各县(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度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运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2023年度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普及有关防火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现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源头治理,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过程,高标准、严要求、多举措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最大限度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在2023年度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声势浩大、针对性强、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涉林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依法用火和紧急避险意识及能力,全力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抓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山西省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运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令》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林区群众和入林人员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二)抓好党委、政府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三)抓好林区输配电线路防火宣传。持续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线路防火宣传,要在重点林区、重要景区、自然保护地等高风险区和高危区广泛开展防火宣传,编牢织密宣传网络,有效形成重点林区着重宣传,重点人群集中宣传,开展林区防火专题科普宣传活动,营造林区火灾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五)抓好响应第一人的宣传。要做好对森林草原火警电话号码“12119”的宣传推广,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情后及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基层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六)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七)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宣传工作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好协调,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在工作调研、工作安排、工作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宣传,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格局。
(二)切合实际,因地制宜。要实事求是、精心策划,结合辖区部门特点,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周”“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方案,积极创新,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方案制定和实施,确保宣传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处置森林火灾的报道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相关信息的报道。
(四)加强督查,抓好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要有方案、有安排、有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社会责任单位抓实抓细,切实做到有影、有声、有文,确保宣传工作见实物、见数字、可量化。对宣传教育不重视、组织不力、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为充分掌握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县(市、区)、各部门于5月31日前报送宣传阶段总结,12月31日前报送宣传年度总结报告。
联系人:赵栋 2092049
邮 箱:ycsfz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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