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许可公告第4号
发表时间:2023-04-03 15: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规定,现将2023年3月份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告。

  附件:行政许可公示4号 .xlsx

  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