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监管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各负其责、整治提效、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全市冶金工贸行业生产安全水平。现将省厅《关于立即开展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18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重点整治内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执法检查。要主动联合消防救援
机构、公安派出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开展联合执法;要针对重点领域行业,企业改、扩、建等电气焊作业频繁企业通过明察暗访等行式单独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责任落实。
二是要“严”字当头,加大执法处罚力度。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立案处罚,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
三是要注重实效,加大宣贯整治力度。对检查处罚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并及时通报辖区所有企业,力求做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整治、警醒、提升”三到位(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到位、思想认识警醒到位、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
四是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拧紧扣牢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报送工作,严格把好报送时间节点,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五是要严格奖惩,强化考核督导。市局将对各县执法检查及处罚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因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报送不及时的,导致工作滞后、被省厅通报批评的,一律严肃追究各级责任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附件:晋应急发〔2023〕187号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立即开展工贸行业领域专项执法的通知.pdf
运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